中国工商企业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工商企业联合会”,英文译名是CHINA ASSOCIATION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缩写CAIC。
 第二条:本会宗旨:坚决贯彻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政府相关方针、政策;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发展,联合会立足于国际大都市,充分利用其在国际社会经济、贸易、文化、信息的优势,团结国内外商界的一切力量,建立国内企业与国际交流的桥梁纽带作用,繁荣市场经济,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三条:中国工商企业联合会接受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与坚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中国工商企业联合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吸收社会商业团体、中介组织、企业和个人入会,凝聚行业力量,发挥群体优势。
  二、指导商品流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贯彻执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搞好行业自律,信守商业道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开展调查研究,向主要部门反映商品流通和服务行业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代表会员与政府协商对话,向政府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要求和建议。
  五、向企业提供市场统计、市场分析、市场预测、产业政策、经营策略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和科学技术导向,引导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确定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
  六、帮助企业开拓新的经营领域和流通渠道,主办各类展览会、博览会,协助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经营管理方法和资金,促进国内流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的现代化,实行现代企业制度。
  七、做好会员间、会员与各部门、各地区间的协调服务工作。
  八、为会员提供有关咨询、培训和市场调查研究等各项服务。
  九、开展对处交流与合作,帮助会员企业寻找合作伙伴。为会员企业招商引资牵线搭桥,促进企业参与国际大流通。
  十、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凡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和企业以及符合本会入会条件的个人,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三章 会员

 十一、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十二、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秘书处初审,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发给会员证。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三条联合会会费来源及使用
  一、会员会费,企业及团体的赞助费。
  二、经费用于联系各地会员办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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